本文目录: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说明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舟委办〔2011〕12号,一项重要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在舟山市定海区实施,成立了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社保局”)。
在舟山市定海区,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职责明确划分。区环境保护局承担水环境质量的监控和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其首要任务是确保水环境的健康和安全。另一方面,区水利围垦局专注于水资源的保护,负责提供与水资源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设有多个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和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首先,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包括综合协调、综合调研、工作制度制定、会议组织、信息管理、保密工作以及人事管理等事务。此外,还负责财务、保卫和后勤服务,并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状况。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多个职能科室,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包括制度建设、财务、文秘、政务公开等事务。此外,还管理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事务,负责机关网站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浙 (0580)2281509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舟委办〔2011〕12号,一项重要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在舟山市定海区实施,成立了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社保局”)。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制定并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研究并起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管理文件,参与行政体制改革和社保、企业改革,负责国家公务员的管理以及奖励表彰工作。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起草并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管理人事行政和劳动保障工作。 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参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编制人员计划并监督执行,进行统计工作。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科室
1、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多个职能科室,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包括制度建设、财务、文秘、政务公开等事务。此外,还管理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事务,负责机关网站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
2、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起草并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管理人事行政和劳动保障工作。 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参与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编制人员计划并监督执行,进行统计工作。
3、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舟委办〔2011〕12号,一项重要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在舟山市定海区实施,成立了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社保局”)。
4、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有了新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部分职能被划入新的人力社保局,这将使得人力资源管理更为集中和高效。其次,新增了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的职责。
舟山劳动局办事处电话
你可以直接在舟山当地拨打114电话号码人工查询台询问就可获得舟山劳动局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是在外地的话,可在114前边加拨舟山当地的电话区号,这样就可以直接拨通当地的电话号码人工查询台咨询你需要的电话号码了。
你去了问问门卫就知道了。http://这是网上投诉的地址。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定海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如果是工资问题,你可以携带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电话:2281559(舟山市)、2047322(定海区)。
具体名称是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人民政府,不过现在还是那块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委会的牌子响亮。金塘好像没有劳动局吧,有一个劳动保障站,具体分管些什么不太清楚,因为自身没有什么需要处理的事情。你可以到现场去问下,有一个办证中心的,在金塘大丰卫平村。
舟山市劳动仲裁申请表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然后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最好是去劳动局现场处理。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12333;(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yrflorist.com/8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