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波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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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简介: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监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从事管理和监督住房公积金事务的公共机构,属于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收缴、汇缴、管理和使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和发展。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实行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科室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监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

归集科是公积金中心的内部科室,工作人员不坐柜台,柜台窗口业务由公积金服务大厅的人员负责办理。

提取、使用等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负责对受委托银行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办理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和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资由娄底市财政局统发,各统发单位工作人员可在娄底市财政统发工资中心网站查询个人工资资料和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娄底市,湖南省辖地级市。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资是谁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条例》的规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发放,属于单位财务自主管理的范畴,所以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属于财政拨款。

该两种资金不是一起到账的。工资是由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到工资卡上。公积金是从员工的个人工资中根据员工的缴费基数扣除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将个人缴费部分、公司应缴费部分一并转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分账到员工的个人账户名下。

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 公积金 的缴存基数是劳动者的应发 工资 。 劳动者要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其按月缴存公积金,而缴存数额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 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比例,当月工资是应发工资,而缴存比例则不得低于5%。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简介

1、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监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

2、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3、简介: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收集管理企事业单位职工定期缴存的公积金专属部门,收集到的款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跟购房、租房有关的贷款支出。目前政策上对于职工的公积金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宽松,大家可以到当地公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提取等相关业务。

如何办理2015年度公积金年度核定工作,具体要求

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办理,缴存单位登录余杭公积金网(),在“网上办公”栏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基数调整操作。其他事项 (一)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该结算年度内(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不再作调整。

②点击“网页版登陆操作”③填写单位经办人信息采集④登陆之后,点击左侧菜单栏中“单位业务”,中的“年度基数调整”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全程网上调整方式: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点击“年度基数调整”功能,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办理要件: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湖南娄底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高啊

在娄底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最长期限30年。在其它县市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期限20年。管理部最高审批权限为15万元,15万元以上的贷款须经娄底市中心审批,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根据资金运行情况,最高贷款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二)房屋价款最高比例。首套自住住房贷款不超过房屋价款的80%,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不超过房屋价款的60%。(三)房屋价款的核定。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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