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1、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 2、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基本信息
- 3、浙江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
- 4、浙江人社厅养老金调整细则
- 5、浙江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6、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修正)
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为确保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保基金)的规范管理,保护参保人的权益,依据省政府相关文件浙政发〔2009〕62号、浙政发〔2011〕19号及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22号和财社〔2011〕16号,制定本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基金的筹集方式和管理。首先,第十二条强调基金的筹集应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规定,确保按时足额进行。地方政府需引导参保居民按缴费标准缴纳,同时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补助标准和参保人数分配补助资金,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确保资金不被截留或擅自减免。
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章着重于基金预算的管理。基金预算的设立是基于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规,旨在精确反映基金的年度收支状况,确保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基本信息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基本信息 该条例于1999年7月25日由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在200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
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第十条 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并应当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而逐步下降。具体比例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确定。
职工按月领取 基本养老金 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 ,并已 办理退休手续 ;二是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三是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浙江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
浙江省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退休年龄设定与全国标准一致,具体如下:对于男性职工,退休年龄为六十周岁;对于女性职工,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对于女性干部,退休年龄则为五十五周岁。
三)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同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浙江省退休年龄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养老保险简单说是人们为了保障自己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购买的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需要职工每年按时缴纳一定的保险金额。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除上述年龄要求之外,还需要连续工龄满10年才能退休。
浙江人社厅养老金调整细则
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2022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2元。
调整办法保持延续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调整办法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采取统一调整办法。一是定额调整。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30元的定额调整金额,体现了公平原则。二是挂钩调整。
【法律分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涨12年 浙江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从2015年1月1日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12年调整提高。此次增发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全省439万人可享受此政策。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133元。
浙江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以下是浙江社保的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需缴纳14%,个人则需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6%至15%,个人需缴纳2%;失业保险单位缴纳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同样无需缴纳。
杭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6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各统筹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缴费档次。
根据杭州本地宝2024年1月10日发布的信息可知,杭州2024年社保缴纳基数下限是4462元,杭州缴费标准是:单位部分:养老保险14%,缴费金额6268元;医疗(含生育)缴费比例5%,缴费金额4289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0.2%,缴费金额92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缴费金额231元。
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遵循一定的缴费范围和规定。具体来说,浙江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通常与个人的收入水平挂钩。一般来说,缴费比例在个人工资的8%至20%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个人的工资水平和当地的政策规定。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修正)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
在200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该事项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而承诺办理时限更为迅速,为10个工作日。监督投诉电话为0573-82228812。办理的基本依据为《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试行意见》(浙政发[1993]227号)以及《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年修正版)。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决定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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