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区别
- 4、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1、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3、总则 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主席令第73号。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区别
1、《劳动法》是一部综合性的劳动法律,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调整的是广义上的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则更加专注于劳动合同关系的规范,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各个环节和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区别为:两者的概念不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劳动法的内容比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更加广泛,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相较于劳动法的内容更加详细,范围也比较狭小。
3、法律分析:《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概念上的区别: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法律主观: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时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的商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否则按工伤保险管理进行;②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在适用范围、调整对象和具体内容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劳动法》是一部综合性的劳动法律,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调整的是广义上的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则更加专注于劳动合同关系的规范,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各个环节和条款。
法律分析:《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概念上的区别: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区别为:两者的概念不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劳动法的内容比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更加广泛,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相较于劳动法的内容更加详细,范围也比较狭小。
两者的立法背景不同。《劳动法》是在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初步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实施。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区别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名称不同。前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立法层次上,同为法律,在企业和劳动者中容易把劳动法称为劳动法,把劳动合同法称为新劳动法。两者的立法背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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