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可可可可 昨天 10 阅读

本文目录: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加班工资按法定标准支付,计件工资制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计件单价需调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工时制度,需按照相应规定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旧办法同时废止,以本办法为准。

总的来说,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依据,它规定了企业在工资支付上的责任与义务,旨在创造一个公正、有序的劳动环境。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该办法明确了企业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规定了相关的支付标准、程序、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又名《上海市工资支付条例》或《上海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1、为了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并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及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企业。

2、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现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仍然适用。解释如下: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是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支付行为提供指导。由于其针对的问题依然存在,即建筑行业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因此该办法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4、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5、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农民工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而发布的重要法规。具体来说,该办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每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设立工资专户,保障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法律效力吗

1、法律主观:有效,《 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权益,应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规定,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法律效力。《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权益,应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建筑业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实施办法

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现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还适用吗

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仍然适用。解释如下: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是针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支付行为提供指导。由于其针对的问题依然存在,即建筑行业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因此该办法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2、《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并没有失效,仍然有效。首先,为了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问题,如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避免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这个办法是一直存在的。

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yrflorist.com/11770.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