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什么
-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 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 5、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是什么
-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年1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将成为历史。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改革。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计发方式将从之前的根据工作年限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计发退休金,变为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按照特定公式计发养老金。
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人事、财务部门:为做好《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什么
1、重要意义(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健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客观要求(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利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制度沿革(一)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成型于1978年。
2、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养老金不再按级别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3、“一个统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多缴多得原则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五个同步”: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避免单独改革事业单位引发攀比。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5、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上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最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出的,也是从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开始的。
6、国务院决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改革条件逐渐成熟、社会共识逐渐凝聚的结果。可以从三个方面观察分析这一改革的背景:第一,“双轨制”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成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1、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3、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并非基于财政不堪重负的背景,而是旨在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原则、责任分配合理、有利于养老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改革目标不在于减轻财政负担,而在于通过提高企业养老待遇水平,缩小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实现制度上的基本一致。
4、此次改革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改革后,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1、从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实行与企业一样的养老保险制度起,到90年代初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改革,再到2008年国家再次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发展路程。
2、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制订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现予印发。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4、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是什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并非基于财政不堪重负的背景,而是旨在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原则、责任分配合理、有利于养老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改革目标不在于减轻财政负担,而在于通过提高企业养老待遇水平,缩小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实现制度上的基本一致。
改革后,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比例为20%;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1、改革后,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比例为20%;个人缴费基数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我国应尽快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提高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大力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对策,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3、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这项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实行退休金制度,有力的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6、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当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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